2016年8月25日上海聯眾網絡信息有限公司順利取得iso14001認證證書。2013年5月在上海賽學的幫助下獲得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ISO20000信息技術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證書,確保為用戶提供最規范、優質的服務,公司目前已被確認為2013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業(培育企業)。
上海聯眾網絡信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,是從事醫院信息系統開發的專業公司,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組建的股份制公司,是上海市政府認定的“軟件企業”和“高新技術企業”。 上海聯眾網絡公司2002年進入醫療軟件市場,歷時四年,于2005年完成病案數字化系統(DMR)、醫院信息管理系統(HIS)、電子病歷系統(EPR)、檢驗化驗信息系統(LIS)、放射信息系統(RIS)、超聲信息系統(UIS)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的研發。公司的產品都有實際應用,并且得到用戶廣泛認可。
1.病案數字化系統(DMR),國內首家采用翻拍方式進行病案數字化,首家采用條碼防漏和條碼裝箱技術,首家為醫院提供科研和隨訪系統。該系統獲得2011年上海市技術創新基金無償資助。
2.醫院信息管理系統(HIS),適用于多操作系統、多數據庫平臺,開發技術先進、功能完備、性能成熟穩定,在業內具有良好口碑,為上海地區主要的HIS供應商。
3.電子病歷系統(EPR),國內首創基于自然語言理解和知識庫的醫學語言處理技術,多項技術在國內領先。該產品獲得2006年國家和上海市科技創新基金85萬無償資助。
4.醫技方面產品(LIS、RIS、UIS),超聲信息系統是上海超聲質量控制中心唯一指定合作產品,所有醫技產品已在超過300家醫院得到應用。
上海聯眾網絡公司不是客戶數最多的公司,而是這幾年上海地區發展最快的專業醫療軟件公司之一。公司用了四年的時間,開發了幾乎涵蓋全院的信息化軟件產品,產品在300多家醫院得到成功應用。其中,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、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在2005年的信息安全檢查中全部獲得A級評定。
ISO14001認證審核要點:
1、環境因素識別、評價與更新:
1)環境因素識別不齊全,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:
a、未能充分按生產經營過程的范圍來識別,比如:生產經營范圍包括有銷售,但對銷售過程中的環境因素未識別;
b、未能按生產工藝流程的順序進行識別,識別環境因素沒有順序,最易導致缺漏;
c、未考慮到過去發生過的、將來計劃的因素;
d、未充分考慮到產品的生命周期來識別;
2、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策劃:
1)未能對所有的重要環境因素確定其控制方法/程序;
2)對重要環境因素的控制要求未能形成相應規定,如程序文件、作業文件或其他方式。
3、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識別、評審
1)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識別不充分,特別是地方法規、客戶的要求未識別到位;
2)對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未進行適用性評審,未能識別到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中具體的適用條款;
3)未將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分發至相關部門、崗位人員;
4)未及時對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進行更新,對已修訂、更新、作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未能及時重新識別、收集、評審。
4、環境目標、指標和管理方案:
1)未能充分考慮到重要環境因素來制定環境目標;
2)對已確定的環境目標未規定其具體的指標,部分指標無法測量;
3)對所有的目標、指標未能予以制定對應的管理方案,管理方案的職責不明確、起止日期不清楚、缺乏資金預算;
4)未能根據管理方案的實施情況及時進行調整、修訂,如公司已遷址、執行的環境標準發生了變化等情況下未對管理方案進行修訂。
5、文件控制:
1)文件未有分發至具體的崗位,特別是關鍵崗位處;
2)文件的適宜性未及時進行評審、更新,如法律法規發生了變化,但未及時對相關文件進行適宜性評審,未及時進行必要的更新;
3)文件的形式不適宜,如MSDS資料為英文版,但現場操作人員對英文的識別能力不足;
6、運行控制:
1)運行控制程序中未明確規定規定的標準,如污水/噪聲/廢氣控制程序中未明確執行的是國家或地方的何標準,何時段,何級別標準;
2)未能將運行控制的要求通報至供方,如化學品供應商、工程分包方等等;
3)現場環境運行控制主要存在的缺失:
a、垃圾分類未明確規定,執行不到位,存在可回收、不可回收或危險廢物混放的現象;
b、現場由于機械油的泄漏導致的污染未及時清理、糾正;
c、環保設施未能提供維護保養的證據;
d、環保設施的運行不正常,如車間廢氣抽排系統未運行,或有運行,但排氣口處的凈化池無水;
e、化學品使用、儲存現場未配備MSDS資料;
f、產生粉塵、碎屑的崗位(如砂磨、鋸床、刨床、車床等工序)對粉塵、碎屑未進行收集,到處飄灑,也未及時清理;
g、易燃易爆品與其他易燃物混放,危險品未設獨立空間存放;
h、污水處理站投藥記錄不全,未能掌握投藥的時間、劑量;
i、廢油、廢液以及其他危險廢物的交接、流轉無記錄,最終處理無危險廢物處理聯單(危險廢物的處理必須由有資質的機構進行處理,處理時開具統一的處理聯單)。
7、應急準備與響應:
1)未能針對潛在的重要環境因素制定對應的應急計劃,通常包括消防應急預案、化學品泄漏/爆炸應急預案、環保設施失靈應急預案、自然災害應急預案;
2)有制定應急計劃/預案,但未展開相應的培訓、演練;
3)有進行應急演練,但對演練的效果、應急程序進行評價;
4)應急預案執行后或演練后,未對應急程序進行評審,未及時對應急程序進行修訂。 |